【三部门】关于印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数据管理部门: 现将《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数据局 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下载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新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统一基础性保障保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杭州市第三批人工智能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标杆科技服务商培育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监总局】关于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