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印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数据管理部门: 现将《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数据局 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下载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 7 个重点专项 2025 年度项目的通知 【绍兴市经信局】关于征集绍兴市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家顾问团专家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减负降本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报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 【工信部】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方向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做好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五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经信局】关于开展杭州市市级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和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