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载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工信部】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方向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做好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五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经信局】关于开展杭州市市级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和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科技局】关于202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杭州联合基金、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征集的通知 【滨江区经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七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5年版) 【浙江省经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