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载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浙江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国科管系统】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结果和专家咨询评议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湖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 《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乐清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乐清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申报2024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前公示 【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