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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遴选第二批传统产业内生裂变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支持传统产业内生裂变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浙制高办〔2025〕44号),突出“案例就是路径”,推进案例总结提炼和转化应用,完善优势企业内生裂变机制,现就做好第二批传统产业内生裂变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典型案例应紧密围绕《关于支持传统产业内生裂变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明确的建立内生裂变优势企业库、推进优势企业改造提升、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内生裂变企业(项目)跨域有序流转、构建内生裂变项目跨域流转激励共享机制、强化内生裂变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支持内生裂变企业培育壮大、推动内生裂变企业品牌化发展、支持内生裂变企业开拓新市场、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引育等十项重点任务。

二、申报范围

各市、县(市、区)已经实施完毕或正在推进的传统产业内生裂变相关典型经验做法或传统产业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已列入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优先支持省级中心镇(工业重镇)及其传统产业优势企业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围绕十项重点任务积极申报经验做法(附件1)、企业案例(附件2),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报送案例1-3个。

(二)企业须注册在浙江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各县(市、区)经信局相关材料经各设区市经信局审核后,于8月29日(周五)前由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通过浙政钉发送至省经信厅。

联系人:产业处 欧阳昆翔,电话:0571-87057796。

附件:1.浙江省传统产业内生裂变政府典型经验做法

2.浙江省传统产业优势企业内生裂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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