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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2025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且未参加2025年第一批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企业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符合《办法》和《细则》有关认定标准。

(三)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四)申请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于10月15日前(24:00关闭申请通道),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如实填报新申请和复核企业申请书,以系统发布的填报指标为准,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材料上传要求见附件5,在附件栏上传申请书电子版时,将工信部系统导出的文件直接上传即可,此版本无需更换封面)。

(五)审核无问题后,我局会点对点联系企业提交纸质材料。纸质申请书打印时,企业需将系统生成的封面替换为通知要求附件3、附件4的对应格式,由市经信局统一在纸质版封面的“推荐单位”处盖章。推荐时间填写“2025年10月”,推荐单位填写“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推荐要求

(一)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要压实审核把关责任,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审核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性。以《浙江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产业领域目录(试行)》为指引,坚持条件标准,指导企业选准产业领域、填准行业代码,引导支持企业聚焦和深耕产业链关键环节。

(二)请申报企业于10月19日前完成新申请和复核企业线下材料递交工作,对于不参加复核企业,需说明原因。

(三)省经信厅对各设区市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查、实地抽查、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每次到期需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

(四)复核通过名单未公布前,原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三、有关事项

(一)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宣贯,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咨询服务,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线下报送材料要求:申报及复核企业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材料一套及附件6、附件7可编辑EXCEL版本)以及附件3、附件4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请企业于10月19日下班前报送至区经信局(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人民政府1241办公室)。联系人:区经信局赵海霞,黄书韬,电话:0571-89520447,0571-89520448。

各街道、平台咨询电话:

西兴街道:张潇骏89521875

长河街道:戚磊杰86628871

浦沿街道:俞婷81993695

物联网:何亦淑88138090

互联网:方爱琴87696080

江北科技园:黄歆蕾88217858

零磁科技谷(智慧新天地):倪苏丹56971819

白马湖创意城管委会:袁彩燕87777021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见原文:http://www.hhtz.gov.cn/art/2025/9/18/art_1487002_59078343.html?sessio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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