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绿色便函〔2026〕56号)及市经信局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省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切实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聚氯乙烯、造纸、印染、算力设施、通信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和碳排放核算服务。
二、工作要求
请拟参加本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机构,在与工业企业达成服务意向的基础上,于5月15日前将《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电子版和盖章版报送至759372530@qq.com。
三、联系方式及附件
不明事宜请联系:
区经信局有机更新科
0571-88697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