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新闻】开尔新材认定为金华市2024年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126号)等文件要求,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行申报,县(市、区)经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市经信局初核,对申报的企业给予认定。其中,我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金华市2024年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处于公示期。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新闻(8.26)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8.25)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8.24)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8.21)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8.20) 活力中国调研行|人民日报、新华社、科技日报等众多主流媒体走进我会理事单位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8.18)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