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经信局】关于2025年金华市区派发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的通知
婺城区经商局、金义新区经信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部、有关服务机构和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帮助企业稳发展渡难关,经研究决定派发企业服务券,对市区中小微企业购买相应服务项目给予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券申领对象
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正常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包括:2022—2024年“小升规”企业、2025年“小升规”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省认定的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入驻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入围市“双创”大赛决赛企业等。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类企业不参与申领,小微企业园建设运维质量评价为D档的入园企业不参与申领,2024年度已申领未使用的企业不参与申领。
二、服务券使用范围
1.技术创新服务。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工业设计等技术创新服务,以及工业大数据分析、绿色智造技术咨询等智能制造服务。
2.市场拓展。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政府(国有)投资项目采购、外贸代理等市场拓展服务。
3.信息化服务。重点支持企业提升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开展企业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企业上云和信息安全服务。
4.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支持专利维权、商标代理、知识产权贯标等知识产权服务(不含专利代理)。
5.管理咨询。重点支持企业经营诊断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安全管理咨询等精细化管理咨询服务;节能评价、环境评价、安全评价和安全社会化管理等服务。
6.检验检测认证。重点支持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卫生与安全体系等认证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国内外产品认证服务。
7.法律服务。重点支持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公证等法律服务。
8.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公共服务。重点支持为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提供的研发设计、数字化管理、电商直播等专业化服务。
9.科技创新券补助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服务券补助。
三、服务券申领和使用
(一)服务券申领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用指定的手机号码登录“浙企之家”金华专区“码上用券-企业服务券”抢券或登陆“浙里金消”公众号进入“领券”点击进入“企业券”版面,点击“立即抢券”申领服务券。
(二)服务券额度
“服务券”企业申领额度分两类,其中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2024年度新上规企业申领额度为1万元,其他企业申领额度为5000元。
(三)服务券发放原则
服务券于2025年11月21日上午10点派发,抢券时间为11月21日10:00—11月26日24:00,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本轮未使用的服务券额度将收回,不安排下一轮发放。企业在抢到服务券后不使用的,该企业下一年度不列入发放对象。
(四)服务券使用
1.已领券的企业在2025年12月26日之前用指定的手机号码登录“浙企之家”金华专区“码上用券-企业服务券”模块或“浙里金消”公众号“领券”点击进入“企业券”版面,选择服务机构发布的服务项目(产品),并与相关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合同)。服务协议(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5年12月26日(含)之前,服务券12月26日前还未在系统上抵扣的自动作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2.服务机构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履行服务承诺。
3.服务完毕后,中小微企业对服务机构作出满意度评价。
4.每笔服务券抵用额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额的80%取整计算,单张券金额为100元,不可分割使用。
5.单家服务机构接纳服务券总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四、服务券兑付
服务机构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服务项目,并通过登录“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上传电子服务券、服务协议(合同)、服务内容证明材料和开具给中小微企业除服务券抵扣金额外剩余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事业单位提供政府统一的经营性收入票据)、付款凭证等材料。兑付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兑付服务券金额开具收款收据。
五、其他要求
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不得以串通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列入黑名单,追回发放的补助资金,三年内禁止使用服务券。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