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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省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经营主体。

2.续报对象,指在公示的2024年浙江省AAA级“守重”企业。

(二)申报条件

在符合《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信用合规建设和合同管理,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数量。

二、公示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szxt.zjamr.zj.gov.cn/,申报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0日。

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

2.数据填报。资格申报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浙江省“守重”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提交完成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不得修改、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二)县(市、区)局核实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填报材料进行核实,新申报企业需要上传实地了解核实表。核实后,县(市、区)局择优向市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新申报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三)市局复核

市局对县(市、区)局推荐的企业,可以通过在线、答辩、实地走访等方式复核。复核后,市局于6月30日前择优向省局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市局推荐新申报和续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2026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市局认为应该书面上报省局的有关情况说明。

(四)省局公示

省局对市局推荐的企业,根据需要对部分企业通过系统申报资料查看、答辩、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复核。省局对于符合条件的,择优向社会公示,并发放《“守重”企业公示证书》。

(五)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回或撤销。公示期间因为发生不符合《办法》要求主动撤回公示的企业,整改完成后,次年开始的三个年度内可以按照原公示等级的下一个等级进行申报(即在2023-2025年期间撤回AAA等级公示的,整改完成后,2026年可以直接申报AA等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公示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积极探索与全国经营主体信用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千万主体信用工程、信用赋能助企行动等工作载体的有效融合。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地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企业开展集中申报培训,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守重”企业公示的主要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扩大“守重”企业公示的社会影响力。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AAA级公示与各地AA级、A级公示工作,避免工作重复或者脱节。

(二)注重培育引导。要强化对企业的前期培育和引导,加强“守重”公示工作与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深度融合,着力培育和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传统产业升级企业、新兴产业企业、未来产业企业等参加“守重”公示活动。

(三)强化服务指导。要指导企业对照《浙江省“守重”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以及行业性信用合规建设要求进行自我完善,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守重”的整体水平。要耐心细致地指导和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疑惑,畅通各种咨询渠道。要指导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对企业存在的违法失信行为,要做好合规指引,告知企业积极整改并开展信用修复。对在公示的2024年浙江省AAA级“守重”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方式积极宣传并征询企业是否自愿继续申报,防止出现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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