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技局】关于修改《金华市深化“博士入企计划”实施方案》部分文件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决定对《金华市深化“博士入企计划”实施方案》(金市科〔2025〕44号)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合作处(外国专家局),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inglin20212021@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
联系人:吴博颖,联系电话:0579-82270009。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组织人社部: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经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研究,决定对《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博士入企计划”实施方案>的文件》(金市科〔2025〕44号)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修改内容明确如下:
一、将“二(一)3.重点支持以下企业”条款修改为:支持以下企业。
二、将“六(四)1.对参与‘博士入企’计划的企业申报的科技奖、科技重大重点攻关项目和人才项目给予优先推荐和支持”条款修改为:对参与“博士入企”计划的企业申报的科技奖、科技重大重点攻关项目和人才项目给予推荐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