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智群策,《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现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通知,就《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中的重点材料名称,性能指标的规范性、完整性、先进性等征求意见。相关意见须于7月15日之前书面反馈浙江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联系人:董昊 0571-87058139 邮箱:245664781@qq.com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12.31)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12.30)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12.29)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12.26)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12.25)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12.24) 【会员新闻】近期会员动态(12.23) 深化国际协同联动 筑牢产业韧性基石——我会代表团赴东盟三国考察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