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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补链稳链强链关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发科技局)、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部署,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杭政办函〔2025〕66号)和《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补链稳链强链关键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补链稳链强链关键项目申报工作。

一、榜单设置

本次榜单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重点聚焦以下领域: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新型动力电池、智能座舱、智能驾驶系统、网联通信系统、电子电器架构、汽车仿真测试设备、车身轻量化、车路云一体化、车用芯片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隶属关系为省级的),优先支持整零协同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三家,均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并签订协议)或纳入市“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名单内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清晰,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以及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

(三)申报项目应单独立项建账,且已有实质性进展(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包括新建项目或在建项目(已开工的申报时已完成投入进度不超过50%)。

(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团队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有承担技术开发或项目成果转化的工作经历。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六)申报项目须实现以下可量化绩效目标:

1. 获得首台(套)产品或首版次软件不少于1项;

2.基于项目研发的新产品,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1项;

3. 实施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须提出明确的中期绩效目标;

4. 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50%不低于申报时已完成的研发投入额;

5. 其他技术、发展等相关指标(由申报单位自行提出)。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所需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表》(附件1);

2. 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查询情况(登录“信用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  查询并打印);

5.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6. 项目参与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7.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并盖章的近三年(不含申报当年)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受理形式

1. 区县(市)经信部门受理的,由经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审查,择优形成推荐名单,填写《推荐立项项目名单表》(附件2),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局。

2.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受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审查,形成评审意见并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填写《推荐立项项目名单表》(附件2),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局。

(四)企业申报项目统一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以

收到正式上报行文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汽车产业处),联系人梁佳妮,电话8525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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