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领域自主创新产品,等你来申报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重点领域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拟编制第二批重点领域(核心领域)可供给产品目录,现面向企业推荐产品,截止日期为4 月 17 日前。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满足省内重点产业链需求,产品填补空白、性能指标达到同类进口产品水平。重点推荐数字安防、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控制及软件、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新材料等领域产品(技术);
(二)产品(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且满足推广应用条件。
二、推荐程序
(一)填写推荐表。组织企业在自愿基础上,按推荐汇总表领域提供的产品范畴填写推荐表(见阅读原文附件1、2),包括产品(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应用领域等,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列入重点领域自主创新产品,今后推广应用中予以重点支持。
请各市经信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 4 月 17 日前将企业推荐材料、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报省经信厅,省级单位直接报省经信厅。
省经信厅技创处联系人:章许旷野,0571-87058112,87058090;电子邮箱:zhangxky_work@163.com。
(来源: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