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转升办第二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开启
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二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5月30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 申报遴选对象
制造业和生产服务业领域企业集团。具体分三类遴选:
(一) 规模引领型企业。原则上年营业收入 100 亿元以上,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国内或全球前列,国际化程度较高(拥有海外研发、生产、销售等机构或基地)的企业。对市场占有率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申报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可以适当降低。
(二) 新经济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球行业前列、 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4%)以上,且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的企业。
(三)世界 500 强等知名企业在我省创办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近五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存在金融风险、欠薪和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遴选重点领域
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链及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医药化工、绿色石化、汽车制造、时尚消费、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生产性服务行业以及其它优势行业。
三、申报要求流程
1. 各市择优申报,数量不限。全省遴选30 家左右。实施“雄鹰行动”是省政府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制造业高质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内容,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履行“重要窗口”新使命新定位的重要支撑。各地积极动员本地龙头企业申报,出台实施专项支持政策。
2.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制作雄鹰企业培育方案(申报材料、 支持政策务必简练务实,数据务必真实可靠;企业专利等情况以专利号列表方式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稿一并提交。
3. 申报截止时间:2020 年5 月30 日。
四、联系方式
袁凯,省转升办(省经信厅),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 号,邮编:310007,电话(传真):0571-87058253,电子邮箱:。
小编获悉,根据浙江省《关于实施“雄鹰行动”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一流企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21号),浙江省将通过“一企一策”方式,依法依规在资金补助、项目用地、税收优惠、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落实首台套产品、“浙江制造”精品、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及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对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不动产登记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
支持将企业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产业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示范项目、省重大产业龙头项目、省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并分别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0%、60%、100%的奖励。对用地报批条件成熟、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提前申请预支用地指标。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盘活工作。强化项目监管跟踪评价,对发生项目实施不达标、停止实施或挪用用地指标等情况的,取消其项目资格并相应扣减用地指标。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第一类大用户直购电企业试点范围。
(来源:浙江经信、余杭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