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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2020年浙江省民营企业100强”排序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浙江省民营企业100强”排序活动,百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浙江省民营企业100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范围内);

2.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3.2019年度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0亿元及以上;

4.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环境违法失信、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拖欠工资黑名单等。

二、工作步骤

(一)开展调研摸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联合工商业联合会开展一轮排查摸底,组织对2019年度当地营业收入总额8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工作,通过本轮调研摸排进一步了解当地大型民营企业生存状况,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市场监督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鼓励企业申报。结合调研情况,积极动员本地重点龙头骨干企业参加排序活动。调研中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要专人落实,及时做好申报中的沟通解释工作。

(三)做好组织实施。今年民营企业100强申报通过“浙江省小微企业云平台”(http://xybqy.zjamr.zj.gov.cn/sxw_ent/login)线上填报方式进行,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协助企业如实做好填报工作。企业填报完成后,点击“确认上报”并打印表单,打印件经企业审核确认盖章后,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就企业申报的相关数据和守法经营状况,征询当地统计、税务、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并在《2020年浙江省民营企业100强申报表》签署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汇总名单。各地要在认真调研、倾心服务的基础上,做好百强申报材料的核实和汇总工作,在工作中如有意见建议,应及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反馈沟通。

(二)深化综合分析。通过调研,结合本轮企业申报资料,对具备入围百强条件的民企各类指标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入围民企数量的增减情况、行业变化情况、产业调整升级情况、位次移动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省民营企业发展趋势等进行重点分析,从中总结规律和特点,形成百强申报情况分析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企业申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报内容包括《2020年浙江省民营企业100强申报表》、《2019年度企业省外缴税情况详表》、《2019年度经营发展情况调研表》、《企业营商环境情况调研表》、《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调研表》(详见阅读原文附件1-5),请申报企业提供企业原始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集团企业,应合并报表统一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省外、境外),其各项经济指标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

4.企业如已经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的,可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5.百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登记注册处赵晓阳、洪逸君,电话:0571-89767251、0571-89766205;省工商联联系人:经济处周晓瑜,电话0571-87051525。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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