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作,浙江省创新联合体培育工作开启啦
杭州市科技局转发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创新联合体培育工作的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创新联合体培育工作。
杭州市科技局联系人:康智勇,陈资博;联系电话:87060184, 87060401。
浙江省科技厅通知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创新联合体是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创新组织者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牵头,政府部门紧密参与,将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有效组织起来协同攻关的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组织。创新联合体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战斗主力,是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组建条件
组建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明确目标任务。聚力打造三大科创高地与“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造点,提升十大标志性产业链,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为根本,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设定的创新联合体攻关任务,组织优势单位开展协同攻关。
2.依托优势企业。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如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等)牵头,整合多方科技力量,按照自愿原则组建。牵头单位是创新联合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创新联合体的主要负责人。依据重大任务变化,可调整联合体成员单位。
3.完善组织架构。创新联合体各参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共同签订组建协议,明确各方任务分工、权利义务等。成立联合体管理协调机构,牵头单位推举负责人,市县科技部门专人参与,统筹管理联合体攻关组织和建设运行。成立联合体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攻关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4.健全运行机制。根据不同攻关技术领域,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攻关、收益分配激励、知识产权共享等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创新联合体建设成效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指标。创新联合体有关重大事项变更需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组建程序
1.省级主动设计。省科技厅根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主动设计创新联合体攻关任务,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在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立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题,明确攻关量化指标和攻关期限。
2.组建创新联合体。拟揭榜单位根据创新联合体项目要求和组建条件,会同有关优势单位自行组织成立联合体,研究制定联合体建设方案,经各设区市科技部门指导并审核同意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报省科技厅备案。
3.揭榜联合体项目。经备案后的创新联合体按照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申报创新联合体项目。对成功揭榜的创新联合体,省科技厅发文将其列入省级创新联合体名单,命名为“浙江省×××创新联合体”。
4.实施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导向,从项目任务执行完成情况、内部日常管理和成员单位合作情况等方面对创新联合体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优秀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后续给予项目滚动支持;评价结果较差的视情调整或中止。
四、支持方式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发挥省科技创新基金作用,吸引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金融资本投入,多元化支持攻关任务开展。
2.加强科技项目支持。省级创新联合体项目采用择优委托方式设计,创新联合体在申报联合体项目时不受限项限制。优先推荐省级创新联合体参与国家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行动,承担国家重大攻关项目。
3.派驻工业科技特派员。选派一批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科技人员以工业科技特派员身份入驻创新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组织管理协调、技术路线选择、攻关方案设计、技术咨询指导等事务,提升攻关效能。
4.组建市县创新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参照本通知,围绕地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攻关需要,以科技攻关任务为牵引推动组建市县级创新联合体,作为省级创新联合体的后备队。探索实施科技资源一体化配置支持联合体建设。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吴扬青,电话:0571-87054033
浙江省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阅读原文附件。
(来源:杭州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