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通知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通知,将开展2017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绩效评价和建设总结工作等工作,参加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对象为:2015年底前启动建设的166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参加建设总结工作的对象为所有已经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网上数据填报(采用截止2017年6月30日数据)和报告提交截止2017年7月25日。
其中,参加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会员单位包括副理事长单位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理事单位龙泉市金宏瓷业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等。
相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
参加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对象为2015年底前启动建设的166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请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完善更新所有数据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本次绩效评价将按照《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以及责任书相关要求,采取在线评价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责任期评价指标体系,对上述166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整改,暂停拨付建设补助经费,暂不安排下一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再作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予以支持。同时,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优先支持其承担国家与省重大科技攻关等专项,优先支持其创建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
二、建设总结工作
参加建设总结工作的对象为所有已经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包括未签责任书、正在建设、已经验收、“三名工程”)。请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完善更新所有数据并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供正式报告(未签责任书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申报书和拟定的责任书内容完善数据并提交建设进展总结报告)。
(来源: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