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保监会拟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6月22日前(本周四)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邮箱:{ HYPERLINK "mailto:zamainfo@163.com" },由协会汇总上报。 (来源:工信部)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浙江发布】2026年度第二批浙江省商务展会目录出炉 【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节能降碳项目谋划指引——石化化工行业、化纤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创新浙江】2026浙江“全国科技活动周”开幕式举行 【浙江发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论坛举行 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动力源 更好为国家挑大梁作贡献 【杭州市经信局】李乐成《求是》杂志撰文:以制造业为基础发展壮大实体经济 【浙江省经信厅】聚焦杭州“十五五”!浙江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 【浙江省经信厅】工信部正式公布名单!浙江5个地市上榜 【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科研诚信指数》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