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保监会拟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6月22日前(本周四)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邮箱:{ HYPERLINK "mailto:zamainfo@163.com" },由协会汇总上报。 (来源:工信部)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科普中国】2026年诺贝尔自然科学奖揭晓 【浙江省经信厅】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观众报名开启 习近平就发展先进制造业作出重要指示 【杭州经信】2026云栖大会定档9月22日至24日举办 【杭州市经信局】2026年杭州市“数改券”申领工作正式启动 【杭企之家】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电子证书申领通道正式开通 【浙江发布】三集电视专题片《世界义乌——习近平关心引领义乌发展》热播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