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保监会拟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6月22日前(本周四)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邮箱:{ HYPERLINK "mailto:zamainfo@163.com" },由协会汇总上报。 (来源:工信部)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杭企之家】新材料产业“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模板) 【浙江发布】王浩在浙江省新春第一会上强调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深入践行“八八战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浙江发布】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浙企之家】二月可申报项目汇编 【工信部】开局之年中央政治局首次集体学习聚焦未来产业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专题新闻发布会 【科技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