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保监会拟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6月22日前(本周四)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邮箱:{ HYPERLINK "mailto:zamainfo@163.com" },由协会汇总上报。 (来源:工信部)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浙江省经信厅】工信部正式公布名单!浙江5个地市上榜 【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科研诚信指数》首次发布 【工信部】《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浙江省商务厅】5-9月境外展会来啦!浙江企业请关注~ 【浙江发布】《2025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 【浙江发布】一季度浙江经济运行情况怎么看?物价预期走势如何?这场发布会权威解答 【浙江省经信厅】一图读懂《浙江省产业数据价值化与浙江数商发展报告(2026年)》 【浙江省经信厅】浙江“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增1条赛道、调整优化4条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