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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指导意见出台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我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一)内涵特征

未来产业是由突破性和颠覆性的前沿技术所推动,在未来能发展成熟和产业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带动作用,但当前尚处于孕育孵化阶段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已成为衡量国家或地区科技创新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是我省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塑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着力点。

未来产业先导区是以需求为导向,以未来技术应用和产业化为目标,构建创新资源持续汇聚、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产业生态迭代完善的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抓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按照“需求导向、前瞻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跨界融合、开放共赢”的原则,以未来技术突破和数字化改革催生新动能,构建“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的未来产业培育链路,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深刻变革。力争到2023年,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三代半导体、空天一体化、新能源、前沿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积极创建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试验(示范)区;到2025年,颠覆创新力量显著增强、科创高地建设取得实效、未来产业体系构建完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未来产业发展平台和龙头骨干企业,打造30个左右特色鲜明、引领发展的未来产业先导区,成为我省未来技术创新策源地、创新成果转化试验地、未来场景应用引领地、未来产业发展集聚地。

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及先导区布局

(一)未来产业技术重点方向

围绕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目标任务,以颠覆性技术突破为引领,兼顾未来场景应用所需前沿性技术,聚力构建以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三代半导体、量子信息、柔性电子、未来网络、空天一体化、生物工程、前沿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先进能源、元宇宙等领域为重点的未来产业发展体系。

(二)未来产业先导区统筹布局

综合考虑孕育期、成长期未来产业发展特征,探索构建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为创新策源地,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等为产业承载地的“一廊引领、多廊融通、两区辐射、多点联动”空间格局,统筹部署建设区域集聚、网络协同两种类型未来产业先导区。

1.区域集聚型未来产业先导区。针对核心技术已实现突破、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和应用需求的成长期未来产业,遴选规划范围相对集中连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产业平台。科学合理确定平台功能定位与产业导向,着力集聚高端创新资源,营造一流创新环境,构建产业、创新、人才、服务、资金等多链合一的产业生态。

2.网络协同型未来产业先导区。针对前沿技术理论体系已基本成熟、初显产业化应用潜力的孕育期未来产业,推动跨物理区域、但具有紧密创新关系的优质企业和研发机构网络化集聚,探索“一中心(创新中心)多平台(产业化平台)”发展模式,促进产业范式从基于地理空间集中向基于虚拟平台集聚转变,构建“平台驱动—数字化运作—网络协同”的产业演进路径。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未来技术创新策源地

1.实施未来科技攻关计划。发挥政府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作用,搭建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基础平台,完善颠覆性和非共识性研究的遴选和支持机制,实现更多原创性突破。凝练具有重大变革性特征的关键技术与方向,加强前沿性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力争取得一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完善适应颠覆性创新的研发组织模式,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路径。

2.加快未来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等省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前瞻打造一批未来技术学院、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构建基础研究、产品开发、商业应用、产业化、效益化全流程闭环的创新体系。推动科研组织范式创新,引导行业骨干企业牵头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搭建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企业共同体和知识产权联盟。

3.高水平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谋划布局,积极争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探索基础研究与未来产业联动发展路径。优先支持在未来产业先导区布局省级以上重大科研平台和标准化研究机构,加快在AI、自动驾驶、脑机协作、虚拟现实、区块链等领域搭建开放创新平台,促进产业技术赋能、集成创新。推动政府预算资金资助形成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二)创建创新成果转化试验地

1.构建全球化未来产业创新孵化网络。布局一批海外技术转移网络节点、国际技术转移和创新合作中心,打造全球化“成果+人才+资本+市场”创新转化模式。探索成立新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和运营等平台,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开展未来产业成果对接转化和专利导航,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举办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培育形成更多具有颠覆性的新企业、新业态。

2.建立未来技术成果产业化机制。开展未来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探索构建创新成果产业化新机制,形成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和服务体系。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创新成果产业化中心,完善未来产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支持高校院所设立未来产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完善省级实验室等共性技术平台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推动创新成果供需对接和落地转化。

3.实施未来产业标准引领计划。加快在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成立行业标准组织、产业联盟,支持相关组织、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重要的国际标准制订,制定未来产业基础共性、行业应用等技术标准规范。发挥浙江数字经济优势,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力量,在人工智能、区块链、未来网络、空天一体化等领域引领国际标准生态体系建设,掌握一批未来产业标准话语权。

(三)建设未来场景应用引领地

1.建设未来技术早期应用场景。开启“技术催生新需求”和“需求引导新技术”双向通道,发挥场景创新在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引爆作用,加大医疗服务、智能交通、城市安全、智能电网等真实应用测试空间开放力度。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覆盖研究开发、中试验证、场景应用等全链条的未来产业中试中心,推进未来技术在具体应用场景和行业领域的应用和有效验证,加快未来技术的市场化进程。

2.开发未来技术跨界应用场景。实施未来产业跨界融合示范工程,加大未来技术跨学科、跨领域和非常规拓展应用,构建多领域、多维度场景创新体系,扶持行业级、场景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颠覆性跨界应用。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推动数字技术、生物技术、材料技术等交叉融合,形成更具创新力的复合型技术,培育跨界应用的未来产业。

3.搭建典型未来产业应用场景。发挥数字化改革引领作用,完善应用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未来技术应用场景。以“未来工厂”为试点,开发未来技术生产制造应用场景,搭建标准化试验验证平台,引领新一轮智能制造技术革新。以“未来社区”为试点,建设未来技术生活应用试验场所和展示平台,促进未来产业在民生领域应用迭代。

(四)发展未来产业发展集聚地

1.培育未来产业企业梯队。发挥未来技术创新平台溢出效应,大力扶持未来产业初创型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加大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未来产业新物种企业。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未来产业头部企业和标杆企业,通过技术集成、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等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2.布局未来产业重大项目。以重大科技突破为引领,重点支持培育具备“换道超车”潜力的未来产业。瞄准国内外未来产业重大平台、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强化创新主体和关键技术筛选,面向全球招引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未来产业重大项目。以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牵引,以未来技术市场化为纽带,以未来产业先导区为载体,发挥网络协同效应整合创新资源,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3.培育新型“十联动”产业生态。加快形成以基础研究带动应用技术突破、以技术引领产业发展、以产业推动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生态,培育和储备一批全球有竞争力、国内有影响力和省内有特色的未来产业集群。突破创新资源区域分布制约,搭建网络虚拟平台、“互联网+”创新创业产业园,推动具有产业链和价值链内在联系的“产学研用金”机构在虚拟空间集聚。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探索适合未来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四、创新要素保障支撑

(一)提升人才引培力度

深入实施“三大人才高峰支持行动”“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加大未来产业国际一流人才、科研团队引进,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和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赋予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权,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最大限度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引导高校根据未来产业细分领域研究方向,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大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基金技术类项目支持。增强前沿领域新产品新应用新服务政府采购力度,提高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建设若干功能性风险投资基金和未来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的金融体系,加强技术创新等信贷保障,持续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做好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开展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盘活工业用地、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在符合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区内骨干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自用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不增收土地价款,允许提高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区内优质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四)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强化“端—边—云—网—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据高铁”建设能级,建立安全可控的业务开发应用模型,优先保障未来产业应用的高效计算和海量数据需求。开展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加大公共数据、行业数据向未来产业先导区内企业开放共享力度,提升数据要素对未来技术研发、应用场景创新的支撑作用。

(五)统筹优化能耗配置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统筹协调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和碳排放制约关系,优先保障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未来产业先导区配套数据中心、科研设施、制造基地等电力供应保障,支持列入大用户直供电或电力市场直接交易范围,给予灵活性电价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电气水差别化价格支持未来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区内项目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开发推广碳效智能对标应用场景。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由省经信厅牵头,各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成立未来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开展未来性需求、技术、产业、要素和制度研究,加强未来类研究成果对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决策支撑作用。

(二)规范组织实施

按照“成熟一个、培育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在创新资源丰富、发展基础良好、产业方向明确、体制机制创新的地区,先行部署培育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省经信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验收考核工作,确定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名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发挥示范引领带动效应。

(三)创新统计监测

加快制定以创新能力、产业培育、创新主体、要素保障为关键指标的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监测评价和统计调查方法,强化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全过程监测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开展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评估,对评估先进的地方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上给予差异化倾斜。

(四)加快数字化改革

搭建未来产业子系统专业平台,依托产业大脑优化配置资源要素,促进科技、财税、教育、金融、人才保障等跨部门业务协同,完善科技专项、精准招引、项目建设等功能,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管理形态,加快未来产业培育建设和运营管理数字化改革。

(来源:浙江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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