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申请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基础研究能力,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工作,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面向企业启动2025年度第二批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4日。
二、受理对象
杭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
三、依托单位申请注册
申请注册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后注册成为依托单位。
(一)申请注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市科技局提出注册申请。
1.关于研究人员。
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科研人才建设培养能力。
2.关于研究能力。
具备一定的基础研究能力,申请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应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且项目研究成果产出良好。
3.关于研究条件。
具备开展基础研究所需的基本设施、配套实验条件和科研平台等。
4.关于管理能力和制度建设。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独立法人;具有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以及单位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具有必要的资产管理机构以及资产管理办法、科研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具有必要的科研诚信建设机构和人员配备以及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度。
(二)申请注册材料
1.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表扫描件;
2.同时报送以下申请材料作为附件:
(1)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扫描件;
(2)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扫描件,如关于单位情况简介、以往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的封面及签订页、文章首页、专著封面与编者页、发明专利和省部级奖励等相关证明页。
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已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无需注册申请。
四、受理单位及联络人
业务咨询:朱海锋、谭皓文0571-85255638、85255613;
材料受理邮箱:kjnsf@hznet.com.cn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