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18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近日,科技厅通知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须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除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外,推荐项目应是5年以内登记的科技成果(要求登记日期2013.1.1至2017.12.31)。
2.推荐省自然科学奖,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发表),并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专著)他引情况报告。
3.推荐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项目须推广应用2年以上(即2015年12月31日前推广应用)。
4.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须推广应用2年以上(即2015年12月31日前推广应用),涉及土木工程的须是竣工验收后实际应用满2年以上的(即2015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验收)。
5.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作品须已公开出版发行3年以上(即2014年12月31日前已出版)。
6.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类须是完成期满1年以上,并经工作验证的(即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规划、计划须实施3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实施)。属于党委或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范畴的,不得推荐。
7.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仅限于列入国家、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已获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单项技术或者产品,可以作为说明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效果和效益的内容。
8.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须提供验收证明等材料。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项目推荐单位(专家)须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网址:www.zjsti.gov.cn)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符合《工作手册》规定补正内容的,我厅通知推荐单位、专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将在推荐系统中提醒),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专家)的每个项目须提交书面推荐书5份,附件材料1份,以及推荐公示情况(包括结果)1份,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单位推荐须以公函报送推荐材料。
四、推荐截止时间
推荐系统于2018年1月15日开通,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24时整。
(来源: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