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税收政策最新修订动向,火热征集中
省经信委转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目录修订类型与条件机工作要求,小编一一为你列举。
有修订目录需要的单位填写修订建议报告(请阅读原文),以纸质版、电子版并于3月31日反馈至我处,邮箱:rbmyf@foxmail.com。电话/传真:057-187052587。
目录修订类型
增加重大技术装备或零部件、原材料;删除重大技术装备或零部件、原材料;调整重大技术装备技术规格;调整重大技术装备或零部件、原材料的执行年限;调整《目录》中的其他要素。
目录修定条件
建议新增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须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目录》规定的领域;建议新增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须为国内企业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所需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对于国内企业已经能够实现批量化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或零部件、原材料,可以建议从《目录》中删除或调整技术规格;建议新增的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须为国内已实现首台(套)突破并具备生产能力的装备和产品。
有关工作要求
自2018年起,建议修订《目录》的企业,请于每年4月15日前通过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提交修订建议报告和修订意见汇总表。
(来源: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