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推荐已开启,别错过哦
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
怎么评?
入选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是关键
现今工信部
开始组织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推荐工作啦!
省级推荐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30日
机会来了,484很激动
那。。。如何申报?怎么做?
别急,小编以为你打包好
一、申请类别和条件是什么?
(一)符合单项冠军企业的类别分为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二)符合单项冠军产品的主要条件: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有什么相关要求?
(一)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证明材料。申请企业应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一般为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分会、专委会)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见阅读原文)。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如何组织?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同级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对通过初步评估论证的,企业应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材料。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阅读原文);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见阅读原文)。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阅读原文)。
(来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