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杭州市中试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加快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杭州市中试基地申报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杭州市中试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正常经营满一年,具备较强的科研开发、服务能力。市中试基地应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鼓励市中试基地以企业化运作。
2.中试服务的产业领域应符合杭州市“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方向。
3.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
4.拥有提供服务领域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综合性中间试验必须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中试设备原值应不低于1000万元,场地相对集中且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拥有能够提供工艺改进、样品试制、数据模拟、应用场景、产品应用与示范的中试线不少于1条,已开展中试项目不少于5项,并实现成果样品化、产品化不少于2项。
5.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不少于15人(外聘人员不超过3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70%。中试基地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方案设计、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等中试全流程且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具有明晰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上年度(2025年度)对外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
7.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中试基地,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设立学术和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8.申报主体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照申报条件,按申报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2),将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于8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bjqkjjcyk@163.com。
2.审核推荐。各区、县(市)科技局对申请单位运营状态、信用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经实地考察后,填写《杭州市中试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9月1日(星期二)前将推荐表及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邮箱:gyc@hznet.com.cn。
三、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请各区、县(市)科技局高度重视,一是认真做好材料准备等辅导工作,二是主动深入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等单位充分摸排,发动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积极申报。
3.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钟迪 85255623
区科技局产业科王静 87703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