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保监会拟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6月22日前(本周四)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邮箱:{ HYPERLINK "mailto:zamainfo@163.com" },由协会汇总上报。 (来源:工信部)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杭州市经信局】中小企业AI自检神器来了!这款开源工具带你免费做“企业体检” 【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 【工信部】关于推广5G工厂典型应用实践的通知 【四部门】组织开展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工信部】召开新材料领域中小企业圆桌会 浙江:培育世界级新材料产业集群 【工信部】聚焦两会:产业科技创新与“5G+工业互联网”,共筑制造强国新基石 【浙江省经信厅】聚焦两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要这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