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厅】2026年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工作正式开启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加快优质企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企业所属行业应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属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发展领域。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0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一般不超过20亿元。
3.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且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或人行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10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国前3位。
5.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业拥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4项及以上,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6.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在研发、生产、供应等环节至少有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7.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国际相关管理、生产、产品等认证1项以上。
8.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9.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不再推荐申请隐形冠军企业。
2026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隐形冠军企业。
(二)复核条件和要求
1.近三年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符合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和要求。
2.申请复核隐形冠军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的指标不作要求。
3.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隐形冠军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隐形冠军称号:
(1)对未按规定参加复核;
(2)对于近三年内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等情形;
(4)经复核,不符合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和要求。
工作程序和有关事项
新申请企业和复核企业于8月14日前,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1)《浙江省隐形冠军复核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申报企业系统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及装订纸质材料。
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向经信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