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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旅厅、经信厅开启2020年度浙江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和复核工作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企业申报和复核时间为6月份。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申报一批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各市对照修订后的“浙江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和标准”,做好宣传发动、培育指导等工作。择优推荐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单位。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二)开展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复核。对现有国家级和2014年、2017年评定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进行复核(名单见阅读原文附件1),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基地予以警告或者取消资格。

其中我会副理事长单位超威集团被列入复核名单,请相关小伙伴予以关注。

二、申报流程

(一)宣传发动。5月份,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文,启动2020年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工作。各地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

(二)企业申报。6月份,各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向所在县(市、区)文旅局申报。参加复核的基地同步申报。

(三)县级初审。7月份,县(市、区)文旅局会同经信部门进行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后,将初审结果报市文旅局。对参加复核的单位一并进行初审。

(四)市级审核。8月份,各市文旅局会同市经信局完成对县(市、区)报送材料的审核并择优推荐,推荐名单须经市文旅局与经信局两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以文件形式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发至邮箱:2559594385@qq.com)

(五)省级评定。9月份,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10月份,组织专家实地验收和综合评定。11月份,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公示后发文。将各地上报的经典案例汇编成册,对达不到要求的基地予以警告或者取消其示范基地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文旅局、经信局要把工业旅游培育作为二、三产业融合的有力抓手,拓市场的有效渠道,全力推动文化、旅游与工业的高质量融合发展。各地要明确责任处室和联系人负责,既要做好申报和复核工作,又要持续指导帮带,特别是针对今年疫情影响,要把示范基地纳入帮扶对象。

(二)严格把关。申报过程中要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打分,指导创建单位做好自查和整改,严格按照指标要求,择优推荐。2014年、2017年被评定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单位必须参加此次复核。复核过程中,对不达标的单位要严格把关,将予以警告或者取消资格。不参加复核的单位直接取消资格。

(三)加强协调。各级文旅局与经信部门要加强联系,做好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摸底排查,确保推荐单位得到社会认可,原则上,两部门联合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申报。

联系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杨掌印

电 话:0571-85212781;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产服务业处 陆一鸣

电 话:0571-87058143。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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