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关于组织开展历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以及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的通知》和《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历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以及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历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注意事项
(一)复核对象。此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对象为2021年(含当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不参加复核或复核不通过将撤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复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核流程。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点击“在线办理”,用“法人登录”进入网上复核。复核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盖章申请表PDF件需上传至系统。
(三)时间要求。复核主体需要在8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关闭企业线上通道,复核主体需同步报送《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情况表》(只需要word电子版)至区经信局大1235办公室。
二、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注意事项
(一)申报对象。申报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为杭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同时符合《管理办法》明确的申报要求。
(二)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点击“在线办理”,用“法人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网上填写完成后,申报企业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和相应附件盖章后报滨江区经信局1235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扫描件一份)。企业名称需与纸质材料所盖公章保持一致,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需保持一致。
(三)时间要求。申报主体需要在8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关闭企业线上通道。申报主体需同步报送《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只需要word电子版)至区经信局大1235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大企业处 钟勋 8525716、汪静 85257086
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谢佳伟 89521791
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