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 “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征求意见稿)》 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
(征求意见稿)
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为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特制定本规划。重点任务如下:
一、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全面增强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推进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扩面提质,加快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稳步提升企业主导的省级科技重大项目比例。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深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完善“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向企业开放。打造“科学家+企业家”联合体。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供给。健全“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完善企业主导的需求凝练和组织实施机制。推进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强产业共性基础技术、工艺、材料等突破,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重点产业集群应用,推广数字化改造解决方案和先进节能低碳工艺技术装备。
加强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加快中试平台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完善首台(套)产品攻关、认定、应用、推广全流程服务机制。深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完善成果“沿途下蛋”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举办技术创新大赛,面向全球招募创新成果,面向全省精准落地创新成果。加快建设高质量孵化器加速器,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
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企业孵化、转移转化等服务,培育服务机构和领军企业。打造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常态化开展创新产品遴选推广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提升网上技术市场、技术转化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运营中心等平台能级。完善区域产业创新体系。
二、坚定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
加快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强化“省级-国家级-世界级”集群梯度培育,打好培育工作组合拳,提升集群产业竞争能力、创新融合能力、开放合作能力、协同治理能力、生态赋能能力。奋力推动纺织服装、绿色石化、工业母机、视觉智能等集群向世界级迈进。健全核心区协同区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跨区域协同合作。推动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市场化运作。做优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持续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进传统产业内生裂变,鼓励优势企业转型裂变、增值裂变、创新裂变、链式裂变。巩固提升绿色石化、纺织服装、电气机械、农机装备、家居家电等传统产业优势地位和竞争力。扎实推进丝绸、黄酒、茶叶等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焕发新活力。
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开展产业创新工程,实施强链补链项目,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壮大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成长型新兴产业,做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与新型储能、机器人与工业母机、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等优势型新兴产业,提升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能级。争创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加快推进未来产业科学布局。实施未来产业“星火计划”,建立前沿技术预见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加快形成规模和集群优势。完善区域先导培育机制,聚焦细分赛道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深化企业、技术产品、应用场景、人才团队“四个百项”培育库建设,探索“未来场景+试点示范+推广应用”全周期场景创新机制。
加快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出台《浙江省开发区条例》,推进开发区(园区)错位发展,推动制造业提能增效。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编制高新区“一园一方案”,推动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省级高新区做特做精,打造高新区2.0版。推进经开区转型升级,盘活存量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推动省级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等优化布局、提升能级。“做强一批、创优一批、做专一批、整合一批”推进化工园区对标提升。深化专精特新产业园、小微企业园等建设。
三、扎实推动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跃升
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谋划推进一批制造业重大项目,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实施千亿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工程,实施一批生产方式转型项目。构建制造业内生项目服务机制,激发内生增长动能。优化制造业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健全“四级分控”机制,强化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和高效保障。
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研发设计、数字服务、现代交通物流、新型贸易、现代金融、知识密集专业服务等重点行业,增强咨询诊断、供需对接、人才匹配、知识产权等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服务型制造创新生态体系改革,实施服务型制造区域试点,建设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服务型制造“浙里行”活动,推动制造向服务延伸、服务为制造赋能。培育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壮大柔性生产、云制造、共享制造等新业态。
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引领。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质量技术攻关和一致性管控,扩大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覆盖面,支持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建立标准先进性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培育集群品牌和浙江制造精品、“品字标”产品、老字号、出口名牌等品牌产品。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分级分类打造消费名品方阵。开展企业管理对标,推动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四、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
推进数字产业攀高提质。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大规模产业化能力,做强人工智能、智能物联、高端软件等万亿级产业集群,做优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新型显示、数字内容等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实施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构建芯片、大模型、智能体、智能终端、应用服务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开展“平台+产业”双向赋能行动,推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打造中国视谷、中国数谷、中国(温州)数安港、软件名城等产业地标,提升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
深化产业数智化转型。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培育数智优品、应用标杆企业、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服务商,完善“轻量化数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培育体系,联动国家智能工厂体系建设,打造智能制造标杆。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2.0全覆盖,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梯次提升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构建“诊断评估-差距分析-对标提升”服务机制,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服务商。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多元可控的算力设施,有序布局万卡算力集群,建立高效动态平衡的算力供需机制。实施自主大模型生态培育工程,培育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系统建设新一代通信网络,加快乡镇以上区域5G-A规模覆盖。实施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拓展“平台+智能体”服务,推动工业互联网设施升级、能力优化、服务创新。前瞻布局卫星通信设施、时空基础设施,加速打造低空、海洋等领域数字融合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无线电监测设施。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潜能。实施“浙江数商”群体培育工程,加强数据标注、数据合成等技术攻关和数据标准化,研发智能化数据产品,壮大数据产业。加快推进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国家标准贯标、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工业产品主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应用、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和工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运营,筑牢工业数据基础。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数据交易体系。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国家试点,开展数据产权登记试点、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五、稳步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节能降碳。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无序发展。严格执行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标准,推进重点行业碳达峰,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加快化工、化纤、纺织、建材、钢铁、造纸等行业提质升级。
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绿色(低碳)工厂,培育低(零)碳园区。以能效标杆激励迭代,选树一批典型标杆企业。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稳妥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逐步提高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规范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培育节水型企业。推广“诊断+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解决方案,培育壮大专业化服务机构。
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体系。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探索绿电直连等新兴模式。统筹布局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探索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及产业发展路径。开展新一轮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行动,推动集中供热供气,加快资源综合利用,迭代升级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加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建设。
六、大力推进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深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对标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等标准,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深化实施“凤凰行动”,加强辅导、股改、上市、并购、重组服务,培育优质上市公司。深入实施“雄鹰”行动,支持雄鹰企业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领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推动民营经济能级跃升,培育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和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
加快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规上工业企业“高新化”发展,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专精特新赋能体系,提升专精特新企业质量,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引导企业深耕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建立遴选和主动发现机制,孵化培育成长快韧性强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扩大中小微企业规模数量。鼓励通过投资并购、内生裂变等方式创新设立新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人员创业设立法人公司,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举办创新创业赛事,跟踪服务获奖项目,推动落地设立企业。深化“小升规”培育行动,指导企业及时升规纳统。加快初创型项目产业化,推动科创型中小企业扩大规模、快速发展。
优化服务企业效能。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等法律法规,深化“两个健康”集成改革,强化与民营企业交流机制,推进涉企问题闭环解决,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推进企业减负降本,深化企业报表“最多报一次”改革,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常态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活动。拓展创新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参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等领域场景建设。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积极参与国内国际产业合作
释放市场需求潜力。开展“十链百场万企”“千团万企拓市场争订单”等行动,加强工贸联动,畅通供需对接。坚持依法治理,强化行业自律,协同整治“内卷式”竞争。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企业发展“三同”产品,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创新“直播+平台+跨境电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业态。支持企业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打造爆款产品。
招引高质量外资项目。实施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提升工程,深化“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开展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平台招商、技术招商、应用场景招商。鼓励外资在浙开展股权投资、实施并购投资,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争取更多标志性制造业外资大项目落地。强化外资企业服务保障。
加强产业交流合作。引导龙头企业优化总部、研发、制造空间布局。推进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深化对口产业合作和山海协作,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建设,共建长三角世界级产业集群。提升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国际影响力,推动会议成果转化落地。
提升对外服务水平。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浙企出海综合服务港、海外综合服务站,加强海外涉企信息发布共享。开展对外投资合规专项辅导,提升企业合规意识与应对能力。更好发挥高质量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集聚、服务出海企业功能。
八、持续优化新型工业化发展环境
强化政策资金协同。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统筹推进产业、科技、金融、人才、土地等政策系统集成与高效协同。提升省市县政策协同度,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两新”深度融合、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等重点工作。落实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政策。
强化人才首位支撑。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培育更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推广“科学家+企业家”培养模式。深化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深入推进“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联动推进工程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数字化人才、科技服务人才等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高质量建设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现代产业学院。
强化工业用地保障。推进工业用地保供稳价提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支持各地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差异化供应机制,灵活采用一次性出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供地方式。支持各地合理合规确定工业用地容积率。完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式,推进“供楼+供地”双轨并行、“零土地”技改等模式。
强化金融资本支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415X”集群技术和产品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落实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开发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制造业金融专属产品。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省属国企基金引导作用,推动设立并购基金,鼓励发展私募股权市场二级基金,加强与国家基金合作。畅通“募投管退”机制,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构建“股贷债保”联动服务模式,促进企业多元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