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金华市区科技保险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
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科技局,金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市有关单位:
根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金政发〔2026〕6号)和《金华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金市科〔2026〕33号)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金华市区科技保险补贴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对市区各类创新主体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科技保险产品开展保费补贴,承保的保险机构应符合《金华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金市科〔2026〕33号)相关规定。
二、补贴标准
对于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科技项目研发责任保险、科技研发转化综合保险、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履约保证险、概念验证与小试综合费用损失保险、中试验证综合费用损失保险的保费,按照年度实际支付保费最高7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科研单位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为提高创新主体享受补贴资金的便利性、及时性,补贴申请由承保的保险机构统一申报。申报分三批进行。
(一)市、区科技部门与保险机构共同对科技项目是否符合投保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保险机构与投保企业签订投保单,投保企业向保险机构支付30%保费;
(二)保险机构与投保企业签订投保单后,按要求向区科技部门上报,并提交投保单复印件及“金华市科技保险备案表(附件1)”“金华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保险机构)(附件2)”“科技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保险机构)(附件3)”;
(三)区科技部门汇总投保单及相关材料(附件1-3),并填写科技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区科技部门)(附件4),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有关流程并将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保费结清(即市区两级财政兑付70%保费)后,保险机构出具正式保单,并将保单扫描件同时提交市科技局和区科技部门留存。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科技部门做好政策宣贯和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汇总审核及报送工作(具体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0月30日、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乐(市科技局,电话:82468931);庄远红(婺城区科技局,电话:82355360);范幼琳(金东区科技局,电话:82192206);周一鸣(金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电话:89150025)。

